把“阳光体育”好事办好
对于从9月在全国中小学推广集体舞和在高中推广华尔兹,我个人的观点是:“阳光体育”的开展的确是对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情,但在若大的中国,千篇一律的推广规定的内容,从目前学校的现状和从学生兴趣、爱好和个体差异等方面有些一刀切的味道,搞不好就把好事情办砸了,所以,我觉得,应该从各地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体差异出发,采取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易操作的各种体育活动考虑,真正让青少年儿童沐浴大自然的阳光,身体素质和体能得到提高。[[i] 本帖最后由 冷风太子 于 2007-6-12 08:41 AM 编辑 [/i]]
素质教育的真正实行!
赞成!要实事求是,要因地制宜。
希望学校体育改革,仅仅是一个开始。
它预示着的是整个中国教育制度的革新! 只有把教育抓上去了,我们的民族才有光辉美好的未来!
教育=国家的未来!
[[i]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 于 2007-6-12 09:31 AM 编辑 [/i]] 兴趣并不是一切,孩子都有差异化。 我觉得最重要是场地设施问题,还有管理问题,易开展难管理的现象很普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关键还是体育教育者自身素质须提高。 关键还是国民观念要改变! 不能停留在口号上! 从目前看,效果和宣传力度都成下降趋势,恐怕也是如股市的一时利好吧,过了那阵就转熊! 又在搞大统一,一刀切的事情,这些事情会成为第二个快乐体育, 为什么执行起来这么难呢? 因为我们从来都是官本位意识太强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行下效力度不够,大家想的太复杂,哈哈!
"阳关体育"拒绝"行为艺术"
2007年中国学校体育地第7期刊首语是我写的,大家可以关注一下."阳关体育"拒绝"行为艺术"
“阳光体育”拒绝“行为艺术”----对学校实施“阳光体育活动”的建议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向全国下发通知称,将于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举行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通知还要求,集体锻炼时要邀请当地有关领导参加。消息甫出,讥讽之声不绝于耳,最大的“讽词”是,这一小时只能是“运动”式的行为艺术[以上摘之2007年6月《校长阅刊》(总第51期)《中小学体育改革决非“行为艺术”》]。读到此,作为一名基层体育教师,顿感揪心的痛!学生体质下降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不多说(其实大家心里也都清楚),作为一线体育教师我们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该对阳光体育活动抱以唏嘘,而应该以此为契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方案,确保每次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在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中掀起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项健康工程,更是一项希望工程和未来工程。怎么才能使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下去,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1.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
阳光体育活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活动规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避免成人化。
2.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遵循全面性原则。
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3.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
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
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引导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
5.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原则。
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遵循安全第一原则。
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应采取的策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性,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广告橱窗、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快乐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型体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因地制宜,制定规划。
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根据教育部阳光体育活动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
4.强化培训,全员参与。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大专(兼)职体育教师、班主任和有体育专项特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满足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对师资的较高要求。教师为学生阳光体育活动辅导作为教师学年考核的一项内容。
5.加大投入,统筹资源。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并且做到随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完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为实施阳光体育活动提供切实的保障。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至少掌握两个体育项目”(即“2+1”工程)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体育活动空间。
“阳光体育”拒绝“行为艺术”。我坚信:只要全体体育教师认清形式、把握机遇、积极争取、齐心协力,就一定能走出“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沦为“行为艺术”的尴尬。
[作者简历]:
何胜:中共党员,本科,小学高级教师,金坛市骨干教师,任后阳小学教科室主任兼教导处副主任。曾被授予“市优秀体育工作者”、“市优秀教练员”和“市业余训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持《小学段田径类跳远整体教学设计与实施策略的研究》 研究工作,所带的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多次荣获金坛市第一名和常州市前二名的好成绩,在金坛市、常州市基本功比赛多次荣获一、二等奖,撰写的数篇论文发表在<中国体育报>《体育师友》、《田径》和《中国学校体育》等报刊上。
[通讯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后阳小学213215
[联系电话]:13814785968 2611161(单)
[ Emil ]:[email]hyxxhesheng@126.com[/email] 高中体育能够享受阳光的话,学生就真正享受体育了 没有监督机制,实行起来有难度。 阳光体育开展确实很有必要。我觉得最先应该关注学校不开展怎么办?这是前提 学习了何老师的发表在《中国学校体育》上的论文,收获多多。
在全运会上出现大学生体协会代表队之时,就是学校体育出头之日。
综观中国体育系统,内部发展是不平衡、不协调的。竞技体育担负着塑造国家民族形象、为国增光的责任而占有太多的软硬资源,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在政府工作中被边缘化。阳光体育只是政府在学校体育落后导致学生体质下降背景下开的一副猛药而已,目标只是治病救人。要使学校体育发生根本变化,必须要在体育系统协调发展前提下进行。观西方体育强国是:竞技体育社会化,市场化;群众体育产业化;体教本质结合成为竞技体育的一部分,学校体育有地位;体教结合最具代表性的是余芬所带的清化大学跳水队,由于报国无门而难以为继,使竞技体育由高校通往颠峰之路径断裂。我在此借用卢元镇教授的一个观点敢说一句:在全运会上出现大学生体协会代表队之时,就是学校体育出头之日。
[[i] 本帖最后由 mxzh72 于 2008-10-14 11:18 A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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