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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亚洲体育法学会成立

亚洲体育法学会成立

时间: 2006-10-18        文章来源: 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法规处
http://www.sport.gov.cn/show_info.php?n_id=19231
  亚洲体育法学会于2005年11月3日至6日在韩国首尔召开了成立大会,并举行了学术研讨会。由体育总局2人和中国政法大学的7位教师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一行9人赴韩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共有来自三个国家的代表40余人,以律师及院校教师为主。
  日本和韩国的体育法研究机构成立得都较早,分别于1994年和1999年成立,开始了对体育法律问题有组织、分类别地研究与交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韩国体育及娱乐法协会已经主办过两次体育法国际研讨会,吸引了一批学者及律师的积极参与,并与他们建立了长期的、固定的联系,就某些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和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由于当时中国尚未成立类似的社团组织,中国仅有个别院校学者参加了研讨会。但是三国学者都表示了进一步建立亚洲统一的体育法研究组织的愿望,并开始了准备工作。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成立以后,派部分理事参与了亚洲体育法学会的筹备成立工作,为亚洲体育法学会成立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此次成立大会首先通过了亚洲体育法学会章程,并推选了学会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其中,推选韩国体育及娱乐法协会会长延基荣担任会长(理事长),推选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段世杰及日本体育法协会会长菅原哲郎担任副会长。另外,三国分别选定4人在学会中担任理事。鉴于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尚未确定理事人选,经大会协商决定,由韩、日两方各自推选了1名理事担任监事。
成立大会结束后,举行了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为“亚洲体育法面临的任务与挑战”。在集中讨论中,中、日、韩三国分别介绍了本国体育法现状、发展趋势及面临的任务等,并就亚洲体育法的合作发展、协调统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另外,印度、越南及欧盟有关人员也发来了本国及本地区的情况介绍和资料。在分组讨论中,各国代表分别就体育领域的国际法问题,体育产业的法律政策及法律环境,体育合同及保险法律问题,体育伤害事故及刑事责任,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体育与知识产权保护、运动员权利保障、媒体传播等相关问题的综合研究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亚洲体育法学会的成立,尤其是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以会员的身份加入其中,无疑为我国体育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个长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平台。为我们全面了解亚洲各国体育法制状况以及体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特别是借鉴日本、韩国等先进国家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提供了便利条件。今后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积极参与该学会的学术研讨活动,搜集体育法有关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同时,应当在适当的时候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作为主办方来组织类似的学术研讨会,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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