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 『 婦女運動史 』【 一 】
薛涵芸 2005.5
『婦女運動史』此書由阿倫‧古特曼多年從事文化帝國主義的歷史觀察,
紀錄婦女在身處不同時代背景下爭取體育活動相關權益的史觀研究。
譯者是現任台灣體育學院的徐元民教授。
自古至今「體育」此男性冗佔的公共領域活動,女性多被拒之於門外的史料刻劃。
反觀聯合國制定各國政府務必落實的「性別主流化」的當今,
實際上卻充斥對女性體育的持疑態度。
歸納女性先天生理結構及體能條件不足、文化刻板的教條形象亦或父權主義的高高在上
‧ ‧‧‧‧弱化、佔有及物化女性的領導思維;皆是削減女性運動趨於正常化的致命傷。
如譯者所提及發生於中國近代清末民初的「放足運動」,
正是解放傳統婦女向來受制的「纏足文化」。
請詢其本讓我門回歸人類靈性本質;懷金格﹝Johan Huizinga﹞的『人類 ─遊戲者』,
認為人類儀式即是遊戲;遊戲根本─樂趣因素﹝fun element﹞,
不因分析或邏輯的合理解釋的影響而簡化,它永遠無法省略。
體育史學家查看古物雕刻的圖案發現,多數婦女運動史實是對舞蹈、雜技絕活或非競技遊戲的描釋,
往往身為無形的輔助角色。古希臘展示出女性身體能力適為較重的政治色彩,非性別目的;
運動性質強化性別力量的強悍婦女動搖了男性統治者的信心。
少像古埃及時期從強大朝代統治到地位低下的農民,各社會階層的男女,
已擁有自由、毫無嚴格性別界線的日常生活。伴隨不朽的工藝雕像─法老石像旁勞動的男人與女人。
因此,Barbara S.Lesko 斷言:「在埃及歷史上,男與女享有平等的權利」二性共榮的罕有事實。
人類學家Alce Cheaka指出:
「每種遊戲的背後似乎潛藏一種宗教儀式,遊戲已成為宗教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 」
以北美印地安婦女常玩的棍球 ﹝Stickbal﹞或其他遊戲一般,
延伸出許多遊戲予與求偶和生育的可能說法。
說明歷史女性對體育活動突破重圍的參與心理,其次可能才是追求健康體態的動機使然。
由柏拉圖在『共合國』﹝ The Republic﹞申論找出有智慧的人托付政府,
為解決問題擁護民主制最終理由,以烏托邦式的想法男女本質實質是一樣的,
提倡保衛者們的妻子和他們丈夫一起參加身體訓練法則。
再現「體操、馬術均是男人及婦女重要體育鍛鍊」大部分斯巴達人的觀念模式,
亦互長了成功的優生功利目標,激勵了共合國時期羅馬人採取同樣手段,
抵制普遍存在的功利主義偏見與宗教真理有關的儀式。
古希臘大師亞力斯多芬尼(Aristophanes)的經典名作《莉希斯崔塔》﹝Lysistrata)。
作者揶揄斯巴達女性粗魯的運動氣質稱「完美的氣質」;
劇裡雅典婦女承認羨慕斯巴達少女健美的體型,在長久古希臘語言時時代和羅馬時代裡傳為佳話。
羅馬帝國時期龐貝城﹝Pompeii﹞的婦女涉及政治、宗教活動,
表徵當時身分地位顯著的婦女享有叫共合國時期婦女更多的人身自由;
女性允以參與各希臘體育節裡的競賽 。
早期的中世紀歐洲文明社會重視體育程度不及古代社會。
當時神學研究者將世俗社會分為:武士、禮拜者和勞動者三個理想層面,
玩耍者無一席之地。
中世紀基督教信仰恐懼「身體特徵」的病態表現,
寧願屈服在斯多亞派理智的禁慾主義和厭女症的「感官剝奪」下,
與日爾曼文學作品中的異教婦女在體育或戰場上勇猛頑強的熱情表現產生強烈對峙。
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原始資本主義將貴族婦女鑄成了美學對象,
據引卡斯蒂廖內『侍臣論』﹝Book Of The Courtie﹞,
使一個真正男紳士作到完美無缺所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給予女性以觀眾身分參與運動大致的認同。
家父長制的社會重點於女性道德強化上,
及對傳統女性價值如貞潔、禮儀外表,不以為意抽化了女性的成功。
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被浪漫主義的美學所主宰,
相對原始資本主義,此運動特徵適用審美標準代替功利的標準;
表象的道德領域源自審美角度,屬於煽情的自利實現動機 。
即是將體弱理想化來抗議封建社會下健壯粗俗的象徵,偏好女性柔弱的特質,
取而代之的美學理念達爾文化,恰當適度的婦女體育能增添女性美麗而得以生存奮鬥的重要武器;
過勞的競技體育將束糟蹋女性容貌及魅力 。
書中資料概分歷史闡述與當代體壇現狀二大部分,
縱使古代無文字時期的婦女生活或缺乏文字證據,以致置若罔聞考究不易;
卻也不難在微乎其微的片段裡得以推證一二,以及歷史各社會主義的行為影響。
揭示婦女們不怨顛倒自然性別角色的犧牲,期許做個「永恆斯巴達人」一夢想。
Reference:
﹝運動哲學研究─遊戲、運動與人生 /劉一民 著 / 師大書苑 發行 /民國80年七月﹞
http://www.dyu.edu.tw/~osc/article/050514htfuutsl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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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 于 2007-12-29 10:15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