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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沙龙夜话:与覃立同学谈“抖空竹”与“鲨鱼秀”所引发的学术思考

沙龙夜话:与覃立同学谈“抖空竹”与“鲨鱼秀”所引发的学术思考

春晚看后,如梗在喉。自从有春晚以来,每年总是陪父母看到最后,尽管也有厌恶和审美疲劳之痒,但总会以千百个借口平静内心,也算是对一年中未尽孝道的补偿。可今年的春晚是我看的时间最少的一年,看在眼里,忘在心上,也笑了几声,却再没有快乐可言。今天上论坛看到了覃立的“观央视春晚抖空竹有感”,朦胧中想起了似乎有一个露着大腿,画着旦脸的杂技、舞蹈节目,这个曾获国际杂技节最高奖项“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奖”的表演,确实是乏味节目中的一个小小亮点,与穿着开叉到腋下旗袍的“小城雨巷”给我这个老男人留下了一些印象,鼓掌!
但是,看到了覃立将太极拳(剑)、抖空竹、健美操、木兰扇、武术套路都划归到了“体育”项目,觉得似有不妥,特提出讨论——什么是体育项目?也想请教一下覃立先生,你是如何划分的?分类的标准是什么?(本问号建议用平滑的清浊音读出)
    谈到“体育项目”必定要涉及到“什么是体育”这个基本命题,我在一系列的帖子中所围绕的中心论点就在“什么是体育”这个基本命题上。譬如在“体育能健身吗?”一帖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我想,本论坛上的所有问题莫不与此相干,这个问题不可回避,也不能回避。我认为“体育项目”本身的叫法就存在着残存的错误意识,我们似乎更习惯叫“竞赛项目”、“运动项目”、“游戏项目”、“表演项目”,是不是将这些“项目”综合起来就是“体育项目”呐?
按《续齐谐记》,孩子们历来是随心玩耍,抖空竹、抽陀螺、捻升官图、掷骰子、玩牛牌、吹琉璃喇叭、口琴、耍影戏人、点走马灯、放鹞。这里看来,抖空竹这个项目是孩子玩耍的游戏而已。
空竹的起源好象还没有确切的定论,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它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到了清代,抖空竹已发展成受人欢迎的杂技节目,已经成为街头艺人养家糊口的一门杂耍项目,相声、评书、京韵大鼓、单弦牌子曲二人转、十不闲莲花落等都归于“什样杂耍”。当时也没有人给这些贫苦的劳动人民的手艺给一个高雅的“艺术”称号,但确实有人把它当成一种养家糊口的杂耍手艺,所以,在大众习惯的意识中,把抖空竹看成是杂技项目,是没有多少可质疑的。
春晚的导演挖空心思,搞了这个头插雉鸡羽翎,彩绘青衣花旦脸谱,裸露白花花大腿,手舞足蹈眼花缭乱的节目,积杂技、舞蹈、京剧于一身,称之为娱乐节目似乎也更切合实际。
覃立同学看了这个节目后,热血沸腾了37度5,从抖空竹联想到了太极拳(剑)、健美操、木兰扇、武术套路,将抖空竹列为“体育项目”,而且也很希望“体育项目”更多地走向春晚的舞台,“当然,体育项目走向舞台还需要艺术上的处理和编排,需要在短时间内表现某个项目的精髓和最引人入胜之处,甚至有的偏向了杂技。但在,一般的晚会上,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项目经过简单的艺术处理完全可以登上舞台,比如太极拳(剑)、抖空竹、健美操、木兰扇、武术套路等。”“体育的竞技性、技术性、观赏性不仅可以在运动场上吸引观众,还可以走向舞台,让受众进一步扩大,使那些以前没有认识到、意识到体育的美的人们有机会对体育有新的认识。”
这个想法很好,也很能与“人文奥运”相契合,真的很值得表扬,因为他思考了,联想了,归纳了。值此,我又联想到了论坛上小鑫33同学的文章:“中国人缘何看不懂NBA全明星周末”,想到了“鲨鱼秀”,如果美国有春晚的话,请奥尼儿去跳个街舞,是不是也会像我们春晚上抖空竹一样受欢迎?
NBA全明星周末就是一个综艺节目,尽管与季前赛、季后赛的娱乐是有区别的,季前赛和季后赛是与输赢相关的,队员是全力相博的。对了,把NBA篮球赛当成杂技项目如何?为何不行?韦伯、托马斯、约翰逊、乔丹、艾弗森杂耍一样的技术与抖空竹有何区别?
其实,我们习惯上称的“体育项目”,不就是一个舞台和观众的关系吗?世界杯的绿荫草地就是一个舞台,NBA球场就是一个表演的舞台,WBA、IBF拳击台也是一个舞台,奥运会的各种比赛都可以幻化成一个个实在的舞台,而看台上疯狂的观众就如同春晚看大腿、鼓假掌、叫假好的观众一样。我们称这些“体育项目”为“艺术表演”有什么不妥吗?
NBA这种“体育”就是表演给人看的,篮球就如同空竹,要玩得好,玩出花样,玩出刺激才有人肯花钱看,才有人肯叫好,姚明、奥胖等等也如同露着大腿的漂亮MM,尽情地秀,因为有人看,也正是有人看,所以他们才能衣食无忧,因为他们都是靠技艺吃饭的光荣的“劳动者”。
可是,春晚上表演的抖空竹项目没有得过奥运会奖牌,而是获得了“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奖”,这些MM也不归国家体育总局管辖,怎么能说它是“体育项目”呢?
有人说,抖空竹已经进入学校体育教材,独轮车、踩高跷、打陀螺、推铁环也都是小学和中学的体育课内容,因此说他们是体育项目是没有什么不妥的。我们知道,学校还有一门课叫手工课,甚至还有专门的操作大笤帚搞卫生的劳动课,有身体的活动,也有技巧和配合,怎么不是体育课?有身体活动的跑步是体育项目,不动的瑜珈,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也是体育项目,有竞争决胜的篮球是体育项目,没有竞争输赢的交谊舞也是体育项目,竞争激烈、有输赢得失和奖金的体操比赛是体育,而同样依靠身体技巧竞争激烈、有输赢得失和奖金的杂技比赛却不是体育项目,看官,你弄懂了其中的道理了吗?
把这个道理说清楚,体育理论的革命就成功一半了。由此我又想起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最高指示,想问:德育有项目吗?智育有项目吗?怎么偏偏体育有项目?要想搞创新,其实老祖先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财富,耍中幡、抖空竹、斗蛐蛐、打陀螺、放风筝、踩高跷、扯扯铃、推铁环、套圈、夹包、飞镖、呼啦圈、扭秧歌、跳绳、踢毽无一不可进入校园成为体育项目,再加上相声、评书、京韵大鼓、单弦牌子曲二人转、十不闲莲花落这些德育,以及背诵《三字经》、《百家姓》、《九章算术》的智育结合起来,中国人似乎就找到了民族的自尊,振兴中华民族的大业也似指日可待,哈哈。
    奥尼尔说,“我自己就是一个出色的艺人,我可以让大家都变得开心,娱乐大家,让别人记住我。”据说春晚观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不知道是不是娱乐我们?
   本来应该是所有篮球迷节日的NBA全明星周末19日在拉斯韦加斯以暴力事件收场,4人受到枪伤,其中3人生命垂危,警察则逮捕了362人。
本应当是全国人民节日的春晚盛宴,以黑色3分钟草草收场,落了个全国观众在论坛骂娘的结果,花了几千万,挣了几千万的咒骂,一块钱一句,值!

[ 本帖最后由 大虫 于 2007-3-1 05:0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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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满足于少量必需品,天神满足于其光荣,但人永远不能休止,直到他臻于至上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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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支持!
呵呵,因为我实在对春晚不感兴趣,所以,好几年不看春晚了…

但是,大虫老师的论述深入浅出、说理透彻…发人深省!
覃立学长的探索精神也值得鼓励!(呵呵,我去年就发现您是M老师最好的研究生了…呵呵.加油!)

[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 于 2007-2-24 03:00 PM 编辑 ]
“不离日用常行外,直到先天未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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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不是批判帖,真诚希望大家讨论

覃立同学不要有任何不悦,因为印证一个概念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内涵,一种是外延,内涵解释不清楚,如果外延准确同样可以解释清楚,归类问题看似不经意的命题,认真思考很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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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论坛终于有点生气了,来点辩论的意思确实才能激发思维,引人兴致。说实话,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我还真没多想抖空竹到底能不能划为体育项目哩!如果我写的是《观<行云流水>有感》,不知大虫老师是否会有这番感言呢?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大虫老师的意思是抖空竹应该属于杂耍或者是游戏,而不是体育。那我就此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许多体育项目起源于游戏
    其实,很多体育项目就是起源于游戏,比如最初的乒乓球就是有人在酒吧,用啤酒盖当球,桌子当球台玩起来的。当游戏进一步发展,人们赋予它更多的规则性、竞技性等体育特征,它就离真正的体育项目不远了。比如眼下正在央视5套播出的全国“脚斗士”比赛,这个项目是典型的草根游戏,如今也登上了竞技舞台。我联想一下,抖空竹和艺术体操的球操很相似吧,为什么球操可以称为体育项目,抖空竹却不能?就因为其出身不好?数学的博弈论还是发端于赌博哩!

2.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属性
    有些事物,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观点,但两者并不排斥。就比方说奥尼尔在NBA打球吧,你可以说篮球是一种体育,也可以说篮球是一种劳动。说篮球是体育大概没有人会反对,说篮球是一种劳动,则是说奥尼尔在依靠篮球这项职业赚钱以满足物质和精神需求。那么回到抖空竹,民间艺人把它看成是养家糊口的技能,普通群众当作休闲健身的游戏,体育人说它是体育项目,我看都有道理,几者并行不悖,你说它是什么它就什么。
      这里我想到了去年央视春晚《千手观音》的编导张继钢。他是舞蹈编剧,但是他却创编了很多杂技节目,较著名的则是前年央视春晚的一个杂技节目《东方的天鹅》(附图)。一个舞蹈编导为什么乐此不疲地去编排杂技?也许我们也能从中能到一点启发。



3.体育项目为什么要登上舞台
    大虫老师说:我们习惯上称的“体育项目”,不就是一个舞台和观众的关系吗?……我们称这些“体育项目”为“艺术表演”有什么不妥吗?是的,体育本身就有观赏性,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是这种观赏性与艺术表演的观赏性是不同的。在很多人看来,体育项目仅仅有竞技上的观赏性,而忽视对体育美的欣赏。欣赏艺术,则是美学上的欣赏。体育项目登上舞台,展示的恰恰不是其竞技性而是体育美学的范畴。


    大虫老师提到2008年奥运会,确实,这是一个传播体育文化的大好时机,体育知识的普及、体育认知的纠正、扩展都可以纳入”人文奥运“的行动中。

    此外,既然说到何谓“体育”的问题,我不怕丑,我也来班门弄斧,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体育的认识和划分确实显得混乱。我曾对此进行过思考,最后也是不得要领。我干脆摆出自己的观念:大肌肉群的运动+精神感受。

1 大肌肉群的运动
    首先,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主的, 相比音乐、美术来说,体育的特点就在于大肌肉的运动。乐器演奏,也有身体活动和练习,比如指法练习等,但这不是大肌肉群的运动,而是以精神享受为主,以能否演奏出优美的旋律为标准,不是直接以身体活动为目的。有的老年人虽然进行的不是运动量很大的运动,但对他们自身而言,却有健身的功效。
然而什么才是大肌肉群运动?这个”大“的标准是什么?恐怕又没有人能说得清。

2 精神感受
    首先是能对精神产生效果的。


    其次,这种感受不仅仅是兴奋、愉悦,还可以是其他感受甚至是与愉悦相反的感受,比如紧张、失望、懊恼。例如一场足球赛,观众也许会经历长时间不进球的焦急,对方进球的懊恼,己方扳平的兴奋,以及最后一分钟己方反超的狂喜。

    以上这两种效果,可以说是同时进行和达到的。尽管人们进行体育锻炼出于不同的目的,有的为减肥,有的为放松精神,但我认为,总体、客观的来说,能满足以上两种标准的活动才能称为体育。

    那么,按这个标准来套的话,有很多现在我们称为体育的项目就不符合,比如棋牌类项目、斯洛克等。现在我们国内判断某个项目是不是体育项目,要由国家体育总局的专门机构作出认定,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或许,本就不该有什么量化和统一的标准。


[ 本帖最后由 覃立 于 2007-2-24 10:06 PM 编辑 ]
本人学术博客 http://blog.tom.com/qinli1982
体育起源于自我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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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的体育,更应成为人们的体育生活方式!
“不离日用常行外,直到先天未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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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蝶说

嗯,有点味道!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大虫老师明确“体育”的企望是必要的,但从实践来看,这种界定似乎意义并不太大,满汉全席也好,家常小炒也好,都能饱肚子,你如果非得界定有国宴食谱上的菜才叫筵席只能使大家的“宴会”越来越少。游戏是体育的初级形态,这一点毋庸质疑,而一般来说婴儿也是人啊,以此推论,初级形态的各类游戏应该也可以归入体育范畴,所以覃同学的泛体育说法也是有道理的。但可能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游戏演变过程中的“蜕变”,蝴蝶是蛹变的,而没有人把蛹称为蝴蝶的。体育内涵的界定是否应考虑这两种情况,我想游戏向体育的演变是否就是一个“化蝶”效应。覃同学的“大肌肉群的运动+精神感受”似乎蛹和蝶都涵盖了,偶个人觉得是太抽象、模糊了。体育研究偶觉得还是应有所明确界定,(呵呵,偶自己对此问题仍在思考中)否则你本来是研究蝴蝶,但因其曾在水里生活过,就钻进水里找,终究会不得要领。

[ 本帖最后由 高山不动 于 2007-2-24 06:3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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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伊津哈认为:人类的所有文化都伏根于游戏,不只是体育…
“不离日用常行外,直到先天未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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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体育定义好

如题,否则抖空竹也和钓鱼、棋类、电子竞技等是一样可以被归入体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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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来也

学术可以研究一万年,假如你研究的对象还存在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讲,认识有多深,价值就有多大,很浅显的例子就是,原来我们种玉米,只吃玉米粒,到后来认识到了玉米芯的成分,就提炼出了胶囊和糖果外面可食用的一层薄衣,后来又有了人造木材、人工炭等。其实我们在认识一种事物的同时,甚至只是对某种事物表现出来的好奇,都包含着探究其价值的潜意识存在,所以说,确立一个概念的同时,也是我们认识它的价值的开始,抛开价值,无任何意义。其二,我坚决反对模糊概念的观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时代必须结束,我们必须要很认真地打扫一下学术舞台,凡是认为体育可以不确立概念的学者,本虫一概不与辩论。其三,“大肌肉群的运动+精神感受”。哈哈,你的想象力也真是丰富,应该罚你面壁三天。搬运工人的工作=大肌肉运动,精神感受=差,是体育?你做那种事情=大肌肉运动,精神感受=爽!也是体育?卖票吗?前排多少钱?哈哈。“精神感受”的意思实在飘忽,连神经病人都还有个精神妄想,正常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会有精神感受。以下三千字忽略......最后想说的是,读我的帖子至少要读二、三遍才会有感受,我一般是慌乱发帖子之后,隔段时间就再读一遍,感受依然不同,说真的,我有时候也很认真地学习自己的帖子。因为是学术论坛,不像新闻论坛那样,几个字就成,帖子是长了点,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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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要定义体育,这两个条件当然是不够,我也没有奢望几句话就解决这么大的问题。这只是两个元素。要定义某个事物,一般的做法是属+种差,这两个条件充其量可以作为种差,“属”还没讨论哩。可以说这两个条件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 本帖最后由 覃立 于 2007-2-24 10:0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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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起源于自我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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