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科所致力的理解是一种试图以我们自己的心灵去包容他人文化的努力,无论这种文化源自悠久的远古或当下,还是出自于遥远或邻近的异邦。理解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类文化中具有共同的因子,人类的心灵中存在着某些共通的和音。
文化遗产、艺术产品的存在必定是为了引起人类的某些智识的和或情感的反应,如快乐、悲哀、恐惧、敬畏、沉思、崇拜、升华等等。正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才能在文化的遗留物中再次以经历到前人或异种人也一定经历过的种种精神体验。当然,我们的反应不会是自动的。我们必须经过学习和训练。读懂一篇铭文,领会一幅绘画,或理解一首乐曲,我们都是在以我们已储备的资源渠道迎接对象,最终获得我们与对象的融合。在这一对话和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因接纳不同于原来自我的对象而丰富和扩大,对象则由于我们新的视角的加入而更新。其结果,人文研究在充实我们自己的同时又增加了文化的新内容。
各种文化虽然在表现形态上千差万别,但在终极原则上是带有普遍性的。人类之所以可能共处,文明之所以可能交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关于这一点,我所想到最好例子倒并不是某位学者的学术研究,而是著名钢琴家傅聪的演释艺术。众所周知,在傅聪手下,西方音乐大师的杰作被注入了中国的灵魂。这是同时深深浸染于中国文化和西方音乐之后所取得的骄人成就。当傅聪谈到舒伯特的音乐具有陶渊明式的对人生的感慨时[18],他实际上打通了他自己、舒伯特和陶渊明这三者之间的巨大时空隔阂,从而给音乐引入了新的理解维度。
无论是中国的传统观念,还是西方的古典主流思想,在文化上都持普遍主义立场。所谓心同理同,放之四海皆准。但是,随着19世纪后全球交流的加剧,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日益被人们认识,绝对的普遍主义发生了动摇。随之兴起的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各种文化是如此迥异不同以致于很难进行比较。必须承认,文化相对主义强调每种文化的独特性,强调任何现象都必须依据“上下文”(context)来理解的观念是一剂必要的解毒剂。它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注意人类文化的差异性和丰富性。为此,普遍主义应该欢迎相对主义的劝告。但是,人文学科必须警惕极端的相对主义立场,否则人文学术便丧失了对人的终极意义和价值的追求,理解也将无从产生。实际上,放弃判断和价值,人文大厦便会趋于崩溃。
八 作为人文学者的音乐学家
作为人文学科的一个具体实践者,音乐学家在从事自己专业活动的时候并不一定会对上述的“元理论”问题具有明确的认识。毕竟,音乐学家不是哲学家。笔者在此想要强调的是,无论怎样,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完全被回避的。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和过去的音乐遗产及遗物打交道,记忆、想象、理解与对话其实是我们的平常经验。之所以要用哲学思辩的语言对这些问题做规定,目的是要从根本上提高我们自身的人文学科意识,从而在音乐学术的具体实践中形成人文学科意义上的自觉。
作为人文学者,音乐学家最为关心的是恢复、保存、解释并重新解释音乐的传统及内含。在他的脑海中,音乐是一个整体,不仅历史长河环环相扣,而且音乐与其他文化现象也紧密地缠绕在一起。因此,他首先需要的是吸收与掌握,而不是探索和研究。显然,音乐学家如是一个真正的人文学者,他的第一要则便是广博与开阔。自然科学家可以在一个相当狭窄的专题上求得精深的突破,这在人文学科中却绝无可能。如果你不熟知贝多芬,你就无法更好地理解勃拉姆斯;如果你不通晓中国“士”的社会角色及精神世界,你也就无从把握古琴的音乐实质。这并不是一个研究的问题,而是一个是否了解与知道的问题。应该承认,知识掌握永无止境,对艺术的精通也存在精微程度的差异,加之人文学科的文献淘汰率比自然科学缓慢许多,因此人文学者确实需要打通古今,学贯中西。“皓首”也不足以“穷经”,真正的学者在面对前人的文化遗产时应该无时不在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与肤浅。这种谦逊的态度不仅是学者的美德,也是学术得以更新的保证。
我想说明的第二要则是,音乐学家如要高扬人文精神,就应该毫不妥协地关注价值[19]。当然,价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有人甚至会说,价值是不可捉摸的,因为“趣味无可争辩”。但是,音乐学家从自己每日都在接触的音乐传统中得知,价值虽然不是绝对僵死的,但确实存在着客观的、公认的价值准则。否则,大师的杰作与流行的小曲便会优劣不分,不负责任的商业赝品与用心良苦的艺术创作便真假难辩。果真如此,倒霉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自己。因为摒弃价值的直接后果便是精神贫困和思想混乱。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价值错位恰恰就是一个反面的证明。音乐学家应该提醒人们,价值秩序一旦崩溃,不但音乐传统会失去生机,音乐生活的未来也将昏暗一片。因此,音乐学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理想和信念,对当下流行的观念和风尚进行理智不惑的辨别与批判。说明价值,证明价值,并保证价值的延续及生命,这不仅是学者的个人使命,也是他应尽的社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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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爸爸,历史有什么用?”
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大师马克·布洛赫(M. Bloch,1886-1944)的幼子曾天真地向父亲这样询问。布洛赫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在被法西斯纳粹枪杀前写下了《为历史学辩护》一书[20]。当时法国沦陷,布洛赫为法兰西的命运深感忧虑。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时世环境中,布洛赫提笔为自己、也为后人论证了历史学应享有的尊严及其存在的必要性。笔者委实不敢用布洛赫此书的光芒来为拙文增辉。但是,以史学为天职的学者发自内心的自我辩护确以其深沉的力量和纯正的信念打动着我们。因此,我才斗胆用本文的标题向布洛赫表示崇敬之情。或许有人也会向我们发问:“音乐学有什么用?”“人文学科又有什么用?”我们不妨扪心自问,应该、而且能够做出怎样的回答。
(原载《中国音乐学》1995年第4期)
[1]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2]参见魏延格:《西方音乐研究与中国音乐实践》,载《人民音乐》1991年第10期。该文主要的批评对象是拙文:《寻找自立——谈西方音乐研究在我国的意义》,载《人民音乐》1990年第2期。
[3]参见《读书》杂志1994年第3期至第8期上“人文精神寻思录”专栏的讨论。
[4]参见《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2期和第3期上“音乐学研究现状笔谈”专栏的多篇短文。
[5]《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67页。
[6] 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7]赵毅衡:《走向边缘》,载北京:《读书》1994年第1期,作者随即又小心地对自己所下的定义进行修正,认为如果科学家开始思索宇宙问题,法学家开始对社会现成规范进行质疑,则进入“知识分子”范围,而从事大众传媒工作的艺术家则不属于“知识分子”。
[8]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卷6,第760页。
[9] 参见[英]H.P. 里克夏:《狄尔泰》(殷晓蓉、吴晓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12-139页。
[10] [德]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涂纪亮译),商务印务馆1986年版。
[11] [德]潘诺夫斯基:《作为人文学科的美术史》(范景中译),载《图像与观念——范景中学术论文选》,岭南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第409-410页。
[12]范景中编选:《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希文选》,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13]同注11,第429页。
[14] 《恩斯特·贡布里希爵士的自传速写》(范景中翻译),载《图像与观念》,第94页。
[15]同注1,第4页。
[16]关于理解的多元性,参见[德]加达默尔的经典名著《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
[17]张洪岛中译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这是Paul Henry lang 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Music in Western civilization)一书的最后六个章节,原书出版于1941年。
[18]参见《与傅聪谈音乐》,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25页。
[19]参见[英]贡布里希:《理想与偶像——价值在历史和艺术中的地位》(范景中等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版。
[20] [法]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此书原名为《为历史学辩护》(Apologie pour L'Histoire)。
http://musicology.cn/Article/musicology/20041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