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奥运之名虐童!
BY 沐童
两则消息,不妨先罗列出来,并肩晒一晒:
海南小姑娘张慧敏,8岁,在父亲张健民的要求下,7月4日从三亚出发,向北京跑,打算8月28日跑到北京,美其名曰:东方小神鹿万里长跑迎奥运。如今,她已经跑到了广州,这一路上她始终在咳嗽。
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警方6日禁止一名5岁男童在烈日下参加一项在印东部举行的100公里马拉松步行,并援引政府禁令称这种运动对儿童来说纯属“折磨”。
如果我说中国不如印度,肯定很多人骂我。但两桩新闻摆在面前,所有人,我是指那些尚存关爱与同情心的人们,会做何感想?我想起鲁迅先生在自己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的结尾痛心疾首地写:救救孩子!
小慧敏在海口做过一次体检,结果显示:一,尿蛋白出现一个阳性,正常的情况下应是全部阴性,这表明她的运动量过大了;二,血尿素氮值偏高,达到了8.7,运动员的正常值应该不超过8,这显示她的身体处于疲劳状态。此外,小慧敏的血红蛋白也在正常范围内的下限,这表明她严重营养不足。而这个8岁女童的体重,只有20公斤。这个时候,即使孩子自愿继续跑,一个正常的、有悲悯之心的父亲也应当阻止她,让她休息和治疗。这已经不是一个“望女成凤”问题,而是让我们看到了虚荣与浮华之下的裸露的人性。
可是,就是在女儿极度疲劳、营养不良的情况下,她的亲生父亲,仍然坚持让女儿跑到了广州。从广州到北京,还有几千公里的路途,可他并未流露出要停止的意思。我突然在想,如果换作我的亲生父亲,为了扬名立万,为了让家庭致富,而让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跑到天黑为止,没有止歇,我心底会有多么悲哀。一个出于功利目的,竟让营养不良的女儿从版图的最南端跑到北京的父亲,他对奥运的所谓“献礼”,又会有多少真诚的成分?血缘亲情本应是世上最无私与纯粹的呵。
如果人性、亲情这个话题太沉重、太令人难过,我们不妨再来说说法律。印度为什么可以派出警察来干涉5岁男童?因为有法律的保障。一位读法律的朋友告诉,在印度,家长若强迫未满12岁的儿童每天从事4个小时之上的剧烈体育运动,将被视为虐待儿童,将会面临罚款、公诉,乃至牢狱之灾。一个比我们贫穷和不均的国家,盛行着森严的种姓等级制度,尚且明白保护儿童免受侵害与虐待的道理。而我们这自古崇尚亲情和谐的礼仪之邦,竟还存在这样一类匪夷所思的父亲。如此地思慕名望与财富,如此地渴望受到媒体与公众的关注,不惜让8岁的幼女,带着一身的伤痛,跑向某个未知的、恐怖的、毫无意义的目标。女孩长大之后,带着一身的病痛和心灵的创伤,即使已经成名,她又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至于所谓的“奥运精神”,已经被无法挽回地玷辱了。
救救孩子吧,在一切所谓的“弱势群体”中,他们是最需要保护的。用孩子的健康与幸福来换取成人的荣耀与辉煌,不但可悲,而且可耻。荒唐的行为,需要用强大的力量来制止。而这种力量,来自政府,来自媒体,也来自每一个人,包括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