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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和一位高中体育教师讨论有关高中体育课改的几封信,但愿能有更多的人关心这个问题,并帮助我更深地了解中小学体育的实际情况。
唐XX(广东某高中体育教师) 2007.4.3
谭老师:新课标实施几年来我有一些疑惑:选项教学如何进行?我们学校是国家级示范高中(去年通过初评)这几年来为 达到国家级示范高中的要求,我们学校的班级几乎增加了一倍,学生人数也翻了一个翻,但是体育设施还和原来的一样,就学校的体育功课安排就非常头痛,场地的问题是我们进行选项教学的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还有就是教师配置的问题,有些项目教师还不能到位,学校由于编制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调进那么多的教师,或者将其他教师调出去,所以有些项目就不能进行选项教学,学生所选的项目有限。
对于新课标我有这样的看法:1、理念非常好,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将理念融入到教学中去,我认为这才是重点,教师提高教学转变教学观念,让体育课堂更加和谐、健康、民主,让学生喜欢体育,更喜欢体育课;2、选项教学实施有难度,由于场地器材,教师配置等硬伤,不能及时解决,实施起来有难度,可否改变一下教学形式,让更多的学校能进行能实施。体育教学教师要在一定的高度把握,提高教学质量是根本,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可以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教学形式,只要牢牢把握住“健康第一”、“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规律为中心’,去思考教学问题,安排教学,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个人认为就是成功的。这是我的一些看法,请你指点,谢谢!
谭:2007.4.3
小唐,你好。你说的选项问题好像主要是排课和项目设置问题。我想知道的是:
一、 你们学校共有多少个班?平均每班人数大约是多少?
二、 共有多少体育教师?
三、 如果所有场地同时上课,能够容纳多少个班?
四、 现在开设了几个项目供学生选择?每学期一选还是一年一选?
五、 你们学校现在怎么排课?是全年级统一还是分组排课?还是像以前一样同一时间各班排各班的课?
六、 你说的“改变一下教学形式”具体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怎样作更好?
唐XX 2007.4.3
1、我们学校共67个班(三个年纪)每班60人以上,有的班近百人,
2、我们共13名体育教师,还有两名教师只带两个班(学校球队,我校是篮球省传统校),我教7个班,
3、我校场地:400米跑道运动场一个,篮球场6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地6个,一次可容7、8个班上课,
4、开设了篮、足、排、羽、田径等选项,
5、由学校统一排课,以行政班教学,
6、我说改变一下教学形式的意思是:课标中规定选项教学有3中形式:全校选项、年级选项、行政班选项,到了基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要进行年级选项,说实话要这样实施,学校阻力非常大,向我们这样的学校高考才是第一位的,学校领导不可能为了体育课而费那么大的精力。所以我们是行政班选项。就选项教学我有这样的看法:如有可能,不要硬性规定一定要进行。只要我们的体育课能达到‘育人’‘育心’提高和保持学生的运动兴趣,增强学生的健康,为学生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就行了,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不一定要通过选项教学才能达到,更新体育教师的教学理念,让体育课更易让学生接受,让教师知道该怎样上课,体育教师每个人都存在项目的局限,比如让我去教学生的羽毛球就有问题,我怎样去上羽毛球的选项课?与其强行提高教师的能力,还不如让教师一步一步前进,首要的是让教师领会课表的理念。如何进行教学形式的改变,可以去实验,可以去探索,就我的观点来说,可以是这样的:指定每学期学生到完成的考试项目,每位学生在学期头要制定本学期学生要完成的学习目标(教师要参与并制定各项目的学习内容),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来定,在体育课堂上教师以巡回指导为主,学生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组成相应的学习小组进行学习。到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考核。
谭:2007.4.3.
你们学校的情况按年级分组(每个年级三组,每组6-7个班)选项毫无问题。选项教学是高中体育课程改革的核心,不实行选项教学,按行政班教学就只能按大纲方式硬性规定学生学习的内容,势必造成多数学生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学校领导当然不可能只为体育改变课程安排,但高中各科都实行模块选项学习,而不是简单地分文理科班,同样要求同年级同一时间分组统一安排课,所以并不只是体育课才要求统一安排课。班内选项一是不可能安排那么多项目(顶多三个项目就不得了了,所以你才会提出“指定每学期学生应完成的考试项目”,根据什么指定?这种指定能与大多数学生的运动兴趣吻合吗?),而且要求教师什么项目都教更麻烦。按年级分组选项教学,每个老师只教一两个项目,比现在的教学方式轻松得多。至于学校领导不理解,不支持,这需要你们去作解释工作,因为按年级分组选项教学一点都不增加学校的负担,反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师生都得益,对提高整个教学质量、促进高考质量有百利而无一害。学校要作的只是在排课上稍微改变一下原有的方式(大多数学校都能做到,我相信你们学校做起来也并不麻烦)。如果他们听不进去,坚持老一套,到头来吃亏的只会是他们。去年底的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今年初胡主席的指示都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学生连续三年体质健康下降、不按规定开设体育课的,要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而且取消一切先进称号。
你说的班内选项,一是由于选择面小,不利于照顾大多数学生的运动兴趣和身体条件,二是教师要应付更多项目的教学,三是不利于小组技能技术学习的系统化,所以它只是适用于那种同一年级只有两三个班的高中,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你们学校完全有条件作得更好,为什么还要坚持那种落后的方式呢?
唐 XX:2007年4月4日 11:01
谭老师:下面一篇文章是我对新课标的一点理解,以投递给《中国学校体育》,就其中的观点请指点。谢谢!
浅谈新课标背景下学生学习“兴趣”与“服从”
体育新课标要求高中学生在进行完必修模块的学习后要进行选修模块的学习,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模块进行学习。这无疑是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这也是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在新课标背景下,谈学生“兴趣”的多,谈学生“服从”的少,专家、学者、教授大多都在谈论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在“兴趣”中进行学习,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就是学习动力,提高了学习兴趣就提高了学习动力,能充分的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但这样却给工作在一线的体育工作者带来了困惑,事情如果都按学生“兴趣”来做,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进行模块选修时,在学校开设的模块中有些学生对这些项目都不喜欢,这些学生就不进行选择;在一个模块学习到一半时有的学生因为兴趣的转移要求进行别的模块学习;因为班级人数的原因有的学生不能进行喜欢项目的学习,对教师提出要求而教师不能解决等等问题。在这些时候是否就要求学生“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哪?这是否是背离了新课标的精神?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教师。传统体育教学就是要求学生“服从”,教师安排什么学习内容学生就学习什么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限制了学生“创新能力”,学生是被动的进行学习,这可能也是体育教学改革的初衷吧。但是我们不能矫枉过正,大谈“兴趣”而将“服从”放在一边,教师要正确理解学生“兴趣”和“服从”的关系,学生也要正确理解这种关系。
从哲学的角度说,人的社会性就决定人始终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在这些关系中有些关系就“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比如工作中的主要关系之一的上下级关系,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就是“执行力”的具体体现(经济学观点)。学校的教育首先是教育人,学生除了进行基本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学会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切的学习都是为了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个人谋取最大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就必须“服从”国家“服从”社会。学校就应该教会学生学会“服从”,在什么时候“服从”,中国的独生子女们,已经享受了太多的“兴趣”,而不太懂得“服从”,当学习压力、就业压力、工作压力增大时,容易造成心理失衡,调节能力差甚至自杀。
从教育的角度说,学生接受教育其本身就是一种“服从”,学生的学习要“服从”学习规律。高中生在他进行高中阶段学习之前的教育,他的学习就是“服从”,没有选择权,当给他了选择权后,过分强调学生“兴趣”,学生如果不能进行正确理解,教师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学生完全按“兴趣”来进行选择,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当他的“兴趣”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得到满足,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一个健康的人除了拥有健康的身体,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中学教育强调学生全面发展,品德上的发展,知识上的发展,身体上的发展,还应包括心理素质上的健康发展。对“服从”的正确理解就是良好心理的一个体现。高中是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良好的心理是学生形成良好人生观的重要保障。
从教学的角度说,学生的学习要“服从”学习规律,教师的教学要“服从”教学规律。学生还没有掌握好运球技术,教师就按学生兴趣安排教学比赛,这样的教学是失败的。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兴趣”的理解有偏差,认为在课堂上学生只要有兴趣,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学生玩的高兴,情绪高,就是一堂成功的体育课。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真正喜悦是建立在成功之上的,而学生在体育上的成功是建立在技能为核心的基础上的。很难想象一个学生在一堂教学比赛中一个球没有投进,他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基本功的学习可能是枯燥的,可能是学生“不感兴趣”的,教师不能因此就不进行基本技术的教学,应该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下工夫,提高教学水平,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在基本技能的学习中去,而不应该歪曲理解新课标的精神,不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革新。
其实学生学习兴趣和服从教学安排,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教师应该处理好这两种关系,在模块选修时首先要尊重学生的兴趣,当学生的兴趣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满足时,学生就要学会服从;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兴趣,因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服从教学规律,当学生在学习中没有服从学习规律,教师要引导学生如何进行正确的学习。我在模块选修时谈到“兴趣”与“服从”的关系时用比喻的方式告诉学生:“在进行就业时选择什么单位既是你的权利,你的自由,你的兴趣,但是工作后你要服从单位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就是你的职责”。哲学上说民主不是绝对的是有条件的,那么也可以推论,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是绝对的,它需要在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的环境下来进行发展,它需要“服从”来纠正它的错误倾向。
学生学习兴趣和服从教学安排在是一对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个案例:一个学生要选修篮球,由于人数的限制他转而学习足球,在开始学习阶段学习兴趣不高,教师了解情况后在许可的情况下,给这位学生更多的关照,根据他的技能基础进行了适当的教学安排,加强了基本技术的学习,当学生的基础技术提高后,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提高了,课外锻炼由打篮球转为踢足球。案例告诉我们学生学习“兴趣”是可以转变的。
教师要正确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明白人生有许多时候需要“服从”,“服从”是人的社会职责,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拥有健全人格的学生。
谭:2007.4.7
你的这篇文章也许中国学校体育会发表,但我基本不赞成文章的观点。
1.事情如果都按学生“兴趣”来做,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进行模块选修时,在学校开设的模块中有些学生对这些项目都不喜欢,这些学生就不进行选择;在一个模块学习到一半时有的学生因为兴趣的转移要求进行别的模块学习;因为班级人数的原因有的学生不能进行喜欢项目的学习,对教师提出要求而教师不能解决等等问题。在这些时候是否就要求学生“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哪?这是否是背离了新课标的精神?这段话的问题是:学生本身需要引导,他只能在学校学校根据各方面情况设置的项目范围内选择,他也只能按学校的要求一学期甚至一学年选一次,不可能中途换项。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只可能出在你们仍然按教学行政班上课的情况。
2.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大多数学生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其运动兴趣,不能满足的只会是少数。对这部分学生也应该引导而不能简单地强制。更不能因为这种情况要求大多数人“服从”。服从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体育教学的目标。服从只能是服从于需要而不是服从于教师的安排。
3.体育与语数外等不同,它不是生存技能(就业)所必需,如果不能通过体育课培养起学生的运动兴趣和习惯,而只是简单地强制他们学习体育技能,即使学会了也没什么意义。事实上多年来我们就是这样作的,但66..74%的初中生毕业后就从此脱离体育,这就是过去体育课最大的失败。
4.兴趣不等于学生随心所欲,这里的兴趣是指对某事物稳定而积极的态度,即高层次的兴趣,以体育为乐、以体育为生活必需的那种兴趣,而不是见异
那种低层次的兴趣。这样的兴趣需要通过体育课等来培养。培养这种体育兴趣是体育课的重要任务。
唐XX: 2007年4月6日14:11
谭老师,当前所争论的“淡化运动技能”与“加强运动技能”两种观点,可否认为是“运动参与”目标领域与“运动技能”目标领域谁更重要的争论?
持“淡化运动技能”观点的人认为淡化运动技能的教学才能使学生在课堂上更好的参与到运动中去,而“加强运动技能”观点的人认为加强运动技能的学习才能更好的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请指正。
谭:2007.4.7.
1.“运动参与”目标领域与“运动技能”目标领域没有谁更重要的问题,二者同样重要。
2.“淡化运动技能”是一个伪命题,没有任何人提出要淡化运动技能。正确的提法是“淡化体育课程的竞技运动色彩”,它指的是不要把体育教学等同于运动训练;不要用竞赛的方法来评价学生的体育学习成绩。
3.“加强运动技能”的提法源于对课程标准的误解,即误以为课程改革只要学生兴趣,不要运动技能。其实运动兴趣是建立在一定的运动技能基础上的,一点不会打篮球的人绝不会喜欢篮球。但运动技能技术在体育课中主要是途径和手段,它是体育教学的目标之一,但不是体育课程的首要和终极目标。
唐XX 2 007年4月7日 23:30
对于在中学教育的功能,你所说的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习惯我不反对,但是你所说的不同与语数外(生存技能),我却不认同,现代社会对人要求是非常高的,传统教学观念注重对学生智商的培养,而忽视了对学生情商的培养,情商对一个人的重要性那是不言而喻的,而体育教师应该运用体育课程的独特性,加强对学生情商的培养,情商的同样是生存要素.你是否窄化了体育课的功能,学生在合作学习时与人合作时,与人相处的能力,与人交流的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培养能力等等,耐力练习时对学生意志品质的培养;跳远的踏跳可以培养学生果断勇敢的优良品质,篮球\足球对学生团结协作等能力的培养等,这些都是一种生存技能,生存要素,同样,课标里"心理健康"目标领域对这方面都有一些具体要求.
谭:2 007年4月7日 23:55
认真读读课标和课标解读,就会明白我决不会窄化体育的功能。事实上我所理解的体育的功能要比你所理解的更广。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职业而无限拔高体育的功能。
一、 体育的确有你所说的那些功能,但那些功能并非只有体育才能培养,所有那些功能都是多种方面因素培育而成的,并不是单靠体育就可以完成的,其中有些东西主要还不是靠体育养成的,其他因素更重要。不练跳远学生就不能培养果断勇敢的品质了吗?运动员就一定团结协作、不会体育的人就一定只会单打独斗吗?你所说的那些东西,哪一样是只靠体育就可以养成的?哪一样又是只能靠体育养成的?无限拔高体育的作用,只会使我们固步自封、贻笑大方。
二、 无论那些功能有多重要,它们都不能和阅读、计算等相提并论。不然就不会有90%以上的退役运动员找不到工作了。大、中学生找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要他们出示毕业证、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还是运动员等级证书?
三、 体育对于人的意义主要不在于社会生存,谋生还是要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体育的意义在于生命生存和生活。
四、 就当前中国的情况而言,体育对于发展人(主要是3-12岁)的认知能力的重要作用还没有被大多数人、包括体育教师所认识。
唐XX:2007年4月9日 15:37
学好体育课肯定不一定能帮助学生能找到工作,能不能找到工作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能成功。阅读、计算等能力应该是一个人生存的基本技能,当学生在找工作中遇到了挫折时,学生应该如何调整心态,是否要坚持挑战困难,我上面在耐力跑课上说的话就应该起到一定的作用。许多大企业家并不是课班出身,在他们创业中遇到困难时肯定是他们坚忍不拔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难道这些时候不能凸显优秀品质对人的重要性?当然我们不能说他们的品质是体育课培养起来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在体育课上检验一下学生意志品质,帮助他们找到不足,有可能的话利用体育课堂来提高他们这方面的欠缺。
如何给体育课定位应该是专家的事情,如何进行体育教学是体育教师必须面对,而且要搞清的事情,课标该如何实施,需要专家来指导,但并不妨碍工作在一线教师对体育课的理解。《中国学校体育》上有有一篇文章理说,传统体育课中好的体育课,用课标来比对,它还是一堂好的体育课。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体育课不管如何去变,它都有一些本质的东西不会变,传统体育课中好的东西就是应该去继承,有可能还应该去发扬。耐力跑对学生意志品质的锻炼不是其他课程就完全能替代的,我听说日本的体育课程对学生的意志品质是非常重视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
谭:2007-4-9 16:45
似乎你并没有完全了解我的意思:体育有很多独特的也是重要的功能,也有些功能是与其他教育方式共有的,我一点也没有贬低体育的意思。但这同时也并不意味着只有体育才具备你所说的那些功能。例如意志品质问题,体育当然能够培养人的意志品质,但很多(甚至可以说是绝大多数)运动员在文化学习时一点也不能表现出同样的坚忍不拔(我上学期给省体工队的运动员班上课),这说明“坚忍不拔”四个字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并不总是相通或可以迁移的。总之,我们没有必要、事实上也不可能夸大体育的任何一种功能,我们需要的是实事求是、恰如其分,过或者不及都不利于对体育课的认识。
“中国学校体育”散布了很多错误的东西,例如“传统体育课中好的体育课,用课标来比对,它还是一堂好的体育课”。同时他们力图宣传这样一种观点:现在的课程改革是继承原有课程的结果,“中国学校体育”的主导思想是抹杀原来的体育课与课程改革以后体育课所体现的不同教育思想的区别,即学科本位课程和学生发展本位课程之间的区别。这里边最大的区别有两点:一是一百年来教师只是把学生当作知识传授的被动的接受者,二是认为体育课的中心任务是传授知识。课程改革则力图确立一种新的理念:教师是学生成长的促进者、指导者,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才是课程的中心任务。体育课当然有不变的东西,那就是必须由身体运动来承载和实现教育的目标。所以,我认为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在改革前提下或改革指导下的继承,而不是简单的继承和发展的问题。在新的课程理论和思想的指导下,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都是应该掌握和继承的。去年底在东莞和肇庆的全省体育课评比不知道你去没有,如果你去了就会知道我们在点评的时候批评了许多教师示范动作不规范以及个别教师的课太花哨、不实用的问题。
实际上存在三种课程或称为课程的三个层次:理想的课程、理解的课程和实践的课程。课程标准、大纲等确立的是理解的课程,在教师们心目中存在的是理解的课程,教师的理解与现实也有一定的差距,通过体育课表现出来的与学生共同完成的是实践的课程。课程是通过教师们的理解和实施才能最后完成的。因此,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对于课程的最终完成和课程目标的实现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我们的任务不是指导教师们去怎么做,而是协助教师们更深刻地理解课程标准的精神。
你的一些看法带有相当的普遍性,所以我希望通过博客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讨论之中。教育部已经启动了对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今年底将在广泛的调查研究之后完成修订工作。希望有更多的一线老师们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对课程标准的修改建议或反映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修订工作组还将通过网络等形式更广泛地征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