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地方, 根据一种现象引发出这样的思考,譬如在美国地下酒吧, 在特定环境下男女发生性关系是非常正常, 而且做完事走人,各奔东西, 从A带的拍摄也可反映, 仅仅是生理心理发泄, 并未有道德束缚, 称为例行公事或每周的身体锻炼时刻较为贴切, 这就是同一人类动作不同变态的表现, ME有计划, 写出系列论文最后再论证这个问题. 刚写篇<后现代爱情身心观的嬗变>预将发表在重庆科技学院社会科学版08年第10期, 近期写出<"闪婚"时代的精神主张>准备新学期投稿, 还有几个方向选题写出, 等探讨完全, 想切入体育学领域, 两个选题方向,一个是 运动员爱情婚姻形式与规律的探索, 一个则是结合体育本质变态表现以"做爱"这一突出人类动作为个例 讨论建构于爱情婚姻基础上体育本质同一性的消解与可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