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希庚
1月27日,2008年韩国羽毛球公开赛,男单决赛决胜局,林丹和韩国选手李铉一战成21平,林丹发球,李铉一后场高点杀球,林丹判断来球出界就没有接,但边裁给出了界内的手势。林丹于是便向主裁提出异议,但是主裁还是判李铉一得分。愤怒的林丹一怒之下摔了球拍,随后又与韩国队的中国籍教练李矛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与争吵,在双方人员、裁判人员的的劝说下,二人才作罢。李矛与林丹到底因为什么而争吵的呢?
从赛后二人的话语以及媒体的报道来看,似乎李矛对林丹并没有说什么,似乎林丹也没有听清楚。林丹一边说李矛说了脏话,一边说李矛说的话大致意思是“不能什么都判给你。”李矛也否认自己说了什么。其实李矛到底对林丹说了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林丹的这一句话“他作为一个中国人,表现得比韩国人还激动,真的激怒了我。”
林丹这话说出一部分国人的心声,想想当年的何智丽在亚运会上对阵邓亚萍的时候,又是挥拳又是“哟西”的呐喊,能不激怒国人吗?按照国人的想法,何智丽、李矛等人应该夹着尾巴做人,不应该太张狂。即便是最后赢了,也应该说几句谦逊的话,最好能表一下爱国的心声,国人便可以自我安慰一下了。可惜何智丽、李矛没有陈静的性格,喜怒总喜欢溢于言表,于是国人便愤怒了,他们也就成了众矢之的。
包括林丹在内的一部分国人,总喜欢把竞技体育政治化、爱国化。从过去到现在,我们总是强调竞技体育对国家荣誉的重要性,强调“国家利益”的绝对性,似乎体育比赛就是国家的一切,任何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服从所谓的“国家利益”的大局,为此任何人付出什么样的牺牲都是应该的。存在于一部分国人大脑中的这种观念,以及对体育比赛的认知方法,与我们未开放时期的思想体系是一致的。但有一点我们不要忘了,同样思想体系下的前苏联、前东德,并没有因为奥运会金牌数的增加而变得强大富有。这种把竞技体育过分政治化的观念,以及用这种观念对体育比赛和体育精神的理解是错误的,从根本上违背了体育运动和体育比赛的精神。体育比赛应该是体育运动的一个缩影,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人们战胜自我、征服自然的能力和精神。体育不是政治,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国家的强大,同样也不意味着国家文明文化水平的提高。任何把体育过分政治化、国家利益化的言行,都是错误的。
我们一部分国人、一部分体育官员,总喜欢高举“国家利益”的幌子,践踏体育比赛公平、公正的精神,这与体育比赛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是相悖的。一部分人总是喜欢以“国家利益”的主体自居,并以此作为大帽子乱扣人,以此作为大棒子乱打人,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是独裁管理以及不尊重教练员、运动员权益的借口。
从曹燕华、何智丽的让球风波,到王治郅、田亮、周蜜、唐娜现象的存在,再到李矛、于芬等教练员的“报国无门”,难道就没有值得我们好好反思的东西吗?为什么这些运动员和教练员对国家队有着那么多的批评呢?从根本上说,是我们对体育比赛和体育精神的认知观念存在着错误,是我们的体育选拔培养机制极为不合理。
举国体制对于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是有帮助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整体的力量,的确为国家造就了大批的体育人才,也给国家争得了不少的荣誉。但这并不能掩盖这种体制下的不公平竞争,而这种不公平竞争往往是造成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举国体制下的国家队对人才资源和比赛资格的垄断,势必会阻碍全民体育的发展,势必会阻碍体育产业化的进程,这从根本上是违背体育运动自身发展规律的。改革举国体育体制,建立体育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人才选拔制度,是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之路。
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固然重要,但如何遵守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更重要。李矛与林丹的争吵表面争的只是一句话,争的只是一个球的得失,实质上争的是一种观念,争的是国家体育选拔培养人才的体制。非常遗憾的是,从中国兵羽中心主任刘凤岩对“林李冲突”的态度不难看出,建立健全公平的体育选拔和培养机制,仍然任重而道远。相信唐娜、李矛这样的风波还会在中国的体育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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