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保健在什么状态下作为体育范畴的依据,笔者初步思考,以本选题相似之处.
ME在一篇争鸣性文论中<中国是否产生过体育>提出一个拟设观点, 性保健内容(包括"做爱"这一特殊的人类动作)在一定环境之下在纯学理的范畴应当纳入体育的范畴, 近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两条选择路径, 一是正在考察英语国家对该观点建构, 因现实议题较多,进程缓慢, 二是利用主体性进程的独特优势, 探索爱情与婚姻的先锋性, 进而把握时代思潮前沿, 从跨领域的角度回窥"做爱"这一特殊的人类动作在特定环境下作为体育范畴的依据. 希望有感兴趣的精神游戏者参与讨论, 有益发展
不认同刘承宜老师以下观点:"对于其他人,体育与日常活动应该是有区别的。农民种田,工人做工,厨师做饭,...,这些劳动涉及到身体活动,但不能算做体育。广西巴马的百岁老人,始终从事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不能说体育延长了他们的寿命。"
农民运动会上, 比谁插秧插的快, 比谁担粮食跑得快, 还有诸多兴起的娱乐体育有效设置涉及的同一人类动作不同形态表现问题(这又是ME的一个研究方向了,有空谈论), 再如骑自行车回家不是体育, 但骑自行车比赛就是体育, 开车回家不是体育, 但开车比赛就成了FI. ---等等等等, 同样的作用, 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一个称为劳动, 一个则称为运动竞赛, 笔者拟设只是预先判断在"做爱"
这一人类动作在何种时间与空间环境下成为体育范畴的依据. 希望深入讨论, 致力纯粹思辩,发展优美学术!!!
需要重点补充的是当下体育本质探索中最难以割舍的情结即是把任一形态的体育表现形式作为同一性的范畴予以贯穿始终并忽略变态形式改变引发的结构紊乱且对其拥有基本判断力的失去与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
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地方, 根据一种现象引发出这样的思考,譬如在美国地下酒吧, 在特定环境下男女发生性关系是非常正常, 而且做完事走人,各奔东西, 从A带的拍摄也可反映, 仅仅是生理心理发泄, 并未有道德束缚, 称为例行公事或每周的身体锻炼时刻较为贴切, 这就是同一人类动作不同变态的表现, ME有计划, 写出系列论文最后再论证这个问题. 刚写篇<后现代爱情身心观的嬗变>预将发表在重庆科技学院社会科学版08年第10期, 近期写出<"闪婚"时代的精神主张>准备新学期投稿, 还有几个方向选题写出, 等探讨完全, 想切入体育学领域, 两个选题方向,一个是 运动员爱情婚姻形式与规律的探索, 一个则是结合体育本质变态表现以"做爱"这一突出人类动作为个例 讨论建构于爱情婚姻基础上体育本质同一性的消解与可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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